“建筑面积不少于300㎡,专职教学人员不得少于3人”“审批与管理由属地各相关部门共同负责”……
为稳步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工作,近日,长沙市教育局等八部门联合召开长沙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工作培训会。
会议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项目范畴界定、标准把握、命名规则、审批规范、政策衔接、资金监管、工作统筹等七个方面对《长沙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明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进行了解读。
1、《关于明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双减”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国家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重大民生工程。长沙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双减”政策,严格规范有证机构,严厉打击无证办学,伴随着工作不断走深走实,在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大幅压减和规范的同时,各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在市场化运营过程中,这类机构在资质、场地、人员、课程、收费等方面暴露出一些问题,亟待规范。
2022年6月20日,湖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出台了《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湘教发〔2022〕30号)(以下简称“省厅文件”)文件,明确了我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体制、准入条件、审批登记、培训行为等方面的要求,指明了工作方向。7月以来,长沙市教育局联合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广电局、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局等七部门经过反复商议和征求各区县(市)意见建议,拟定了《关于明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2、《关于明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文件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
一是关于非学科培训机构的范畴界定。并非所有的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均需有办学许可证,与中小学课程或升学、考试相关的才需要。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版)》,文件在“省厅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和其他非学科等四类非学科培训项目的范围界定。
体育培训机构的培训项目主要包括目前中小学校校内已开展的体育培训项目和即将在中小学校推广的体育培训项目。
文化艺术培训机构的培训项目包括音乐(声乐、器乐)、美术(含书法)、舞蹈和戏剧(含戏曲)等培训项目。
科技培训机构的培训项目主要包括信息技术、编程、机器人、人工智能、科普知识等培训项目。
其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包括演讲与口才、主持、国学、思维训练、记忆力训练等培训项目。
二是关于非学科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在“省厅文件”的基础上,结合《长沙市教育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长沙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长教通〔2019〕150 号),确定了长沙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即进一步明确要求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300㎡、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不得低于50万元(足额实缴并以货币出资)、专职教学人员不得少于3人等要求。
三是关于非学科培训机构的机构名称。为明确区分学科类培训机构与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文件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名称统一为“××培训中心”。文件按照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种法人属性,明确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名称为长沙市××区××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或××县(市)××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四是关于非学科培训机构的审批要求。文件明确了从严审批的原则和要求。明确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采取“一件事一次办”的形式,由教育、科技、民政、文旅广电、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办。同时,明确办学许可证的办学内容要注明具体的培训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五是关于标准出台以前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处置原则。在“省厅文件”印发之前已审批设立的非学科培训机构,设置一年过渡期,即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按照本通知完成重新审核登记。在2022年7月1前未办理办学许可但已经开展非学科培训的机构,要求进行全面摸底,分类进行处置。对办学条件明显达不到准入条件的,要责令立即停止招生,妥善处理已招收的学生,限期予以关停;对于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准入条件或者经过整改能够达到准入条件的,要责令立即整改,限期办理办学许可证,在未办理办学许可证之前,应停止招收新生。
六是关于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资金监管。严格比照学科类培训机构资金监管的要求,对资金监管提出明确要求,要求新设非学科类机构开设资金监管账户,在教育部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与服务平台上注册账户,将资金全额纳入监管。对新办理办学许可机构的存量未耗课课时要采取风险保证金的模式进行监管。风险保证金额度不得低于其存量未耗课课时的30%。
七是关于强化工作统筹。对各区县(市)非学科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提出要求,要求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文旅(广)体、科技、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的联管共治机制,强化日常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维护家长合法权益,确保工作推进平稳有序。
此外,还在附件中明确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设立审批事项流程清单、办学许可证提交材料清单和市级相关部门责任处室、责任人与联系电话等。申请人可以直接按照附件提供的材料清单准备申请设立的材料。
3、如何保障《关于明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落实落地?
一是强化协同监管。按照“属地原则”“谁审批、谁负责”原则,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工作由属地各相关部门共同负责。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共同监管,规范办学行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由区县(市)教育部门牵头,科技、文旅(广)体局共同审核,教育部门颁发办学许可证,营利性的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非营利性的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同时,还要加强教育部门内部的协同监管,教育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科室负责审批流程管理,负责培训监管的科室负责提供技术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
二是强化过程监管。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将督促指导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遵循青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开展培训活动,切实保障培训质量。机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要与培训对象的年龄状况、身心特点、认知水平相适应,且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同时,加强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常态化监管,全面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年检年报、收费与资金监管、广告管控、培训内容备案、培训材料审核等管理工作,指导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党的建设。
来源:综合湖南日报、长沙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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