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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全员持证,将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行政执法

教育政策
作者:转载 发布时间:2021-12-01

11月30日,教育部举行颁证仪式,为教育部机关首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人员颁发证件。教育部机关共68人取得执法证,其中,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全体同志取得了执法证。

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宋德民出席颁证仪式并讲话。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两位干部代表取得执法证的人员作了交流发言。  

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是教育系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教的重要方面,是适应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举措。教育部执法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标志着教育部已经初步形成了一支具备执法能力、具有规范证件的执法队伍,实现了持证执法人员“零”的突破。这对加强教育系统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特别是落实“双减”工作要求,依法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宋德民指出,加强教育系统行政执法,要着力把握好“五个度”。     

一是彰显高度。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      

二是加大力度。严格依照现有法律法规规章,加大执法力度,让法律“长牙齿”,依法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教育问题。     

三是明确尺度。牢牢掌握并严格遵循法定的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要求,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四是体现温度。规范执法言行,推行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阳光执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教育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五是提高效度。创新执法方式,推进“互联网+执法”,加强与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各地教育部门、教育督导机构的协同和协作,提高执法效能。  

宋德民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为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内容来源丨教育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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