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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在厦门成立新公司,经营范围含校外托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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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转载 发布时间:2021-09-13

据天眼查显示,近日,新东方教育咨询(厦门)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杨伟国,注册资本2001万,经营范围包括教育咨询服务;面向家长实施的家庭教育咨询服务;幼儿园外托管服务;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等。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全资控股。

此前,北京师范大学资深教授顾明远在教育部官微发布署名文章时指出,校外培训机构应该是学校教育的补充,为一些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服务。但是当前许多培训机构在学校抢生源,超纲超前进行教学,严重冲击了学校的教学活动。许多家长被培训机构裹挟,认为如果不送孩子上校外培训班,就会比其他学生落后。这使我国的中小学教育变成了两轨制:一轨是学校的免费义务教育,一轨是收取高额学费的校外培训机构的教育,不仅冲击了学校教育秩序,而且扩大了教育不公平。校外培训机构应该成为学校教育的补充,为学生在某些方面的兴趣特长提供服务,如提供体育、音乐、舞蹈、美术、科技等个性化资源,丰富学生的校外生活。

教育部新闻办官微发文称,教育负担过重,由此衍生的“不敢生”“养不起”情绪,一度传导到生育、养育环节,甚至对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国之大计产生负面影响。

教育部指出,保证课后服务时间,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普遍的正常下班时间后半小时;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可以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切实解决好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通过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具体政策由各省份制订,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建立健全以学校教师为主、校外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的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完善参与教师和人员补助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从教育部暑期托管服务官方表态看,托管服务应该由学校承担学生托管的同时,也鼓励社会力量共同承担。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针对暑期托管服务答记者问时指出,暑期托管服务应该统筹好学校组织和社会提供的关系。学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是教育部积极倡导的方式。但与此同时,也鼓励社会力量共同承担。学生的假期不能全部圈在学校,还要走向更广阔的的天地,比如夏令营活动。同时,教育部也倡导,家长可以调整时间,利用暑假期间多陪同孩子参与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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